房屋租赁市场乱象怎么办?
深圳市一直以来被称作“候鸟城市”,因为流动人口和年轻人口在这座城市里占据着远超其他城市的比例,这样一来,租房市场也成为深圳记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大部分“深圳人”都有过租房经历。
而著名作家海明威在《流动的盛宴》一书说:“如果你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巴黎会一生都跟随你,因为巴黎是一场流动的盛宴”。但在目前中国的北上深这类的大城市里,这句话恐怕会被改成“如果你年轻时在深圳生活,租房会一生都跟随你,因为租房是一场流动的盛宴。”
近年来,租房人数连年增加,尤其是年轻人。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指出,2015年中国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740万,2016年会继续增加,应届毕业生的增长为大城市提供了强大的租房需求,且毕业后到自有住房的过渡期一般在3年至5年,未来应届生租赁市场需求巨大。
随着房价的上涨,买房越来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租房成为没有选择的选择。两年前,中国人买房的平均年龄是27岁,而邻国日本是42岁,欧美等国家是30岁至36岁。根据链家研究院的数据,2013年至今,深圳购房者的峰值年龄,已经从30岁左右,推延到了约33岁,越来越多的居民停留在租房市场。
房屋租赁市场的套路
虽然目前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各种乱象。租房人经常面对着各种陷阱。江湖传言,租房有“四大陷阱”,除了“合同陷阱”以外,还有“假房源”、“假房东”和“黑中介”。打开网页,输入“租房被骗”四个字,找到相关新闻约102000篇,这个数据令人震惊。
“互联网二手房源打假行动调查”显示,67.7%的受访者表示在网上找房时遇到过假房源的情况。虚假房源的问题主要是什么?其中有三成人称,打电话询问网上看中的房源信息时,被告知没有了,然而极力推荐其他房源。另有三成人称,故意用低价吸引眼球,看房时又提高价格。挂出根本不存在的房源信息,看房时发现面积、户型、小区名、楼层、装修图片与实际不符合或相差甚远的各占20%。网络上的虚假房源是广大网友买房、租房时经常碰到的一个令人非常头疼的问题。用虚假房源来吸引客户,仿佛已经成了地产中介行业的一个潜规则。
“最近也是被租房这件事情玩傻了”,有网友这样吐槽:“毕业一年遭遇四次搬家!”从中总结出最重要的是,签一份有效的合同!
在一些房屋租赁行为中,存在着因合同文本不统一而造成承租人和房东或中介产生纠纷的现象。承租人有时会遇到住房租赁期限短、房东或中介机构随意上调租金、无理克扣押金等问题。
观点
现实中,大城市里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人群,主要靠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确实会遇到住房租赁期限短、房东或中介机构随意上调租金等问题。
2016年12月28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的“财经战略年会2016”上,汪光焘表示,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挺活跃,但不发达、不规范,“租户的权益仍得不到保障,中介想涨价就涨价,想赶你就赶你”。
“亟需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规范。”汪光焘说,这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短板”,应该补齐。
我国目前的租房市场仍不规范,“黑中介”、假房东、二房东重重设卡,“霸王条款”、无理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现象依然存在,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
租赁市场缺乏刚性法律制度
随着住宅价格居高不下,很大一部分购房需求转向租房,导致租金价格上涨。但与之不相匹配的是,租房市场缺乏规范性,高额收取中介费、押金费等现象比比皆是。专家呼吁,规范租房市场是政府必要的公共服务,监管力度亟待加大。
专家表示,中国城市化处在加速期,由于职业等空间上的频繁变动,不少人口及家庭具有租房需求。城市居民家庭住房消费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通过购买拥有所有权进而拥有使用权用于自己消费使用,二是不拥有住房所有权而是通过租赁获得住房使用权用于消费使用。与此同时,住房租赁市场是住房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
不过 ,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及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导致正规的租赁市场乱象丛生,非正规的租赁“黑市”盛行,严重影响租赁双方的权益,导致租赁市场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中低收入家庭、年轻家庭、外来人口住房难,另一方面,住房存在结构性空置问题。
其原因之一是,租户利益保障制度缺乏。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租户的诸多权益,没有明确硬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租户收入、尊严、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认识上存在误区,没有充分认识到租赁住房存在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出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考虑和基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将商品房的开发、销售和消费作为发展住房的重中之重。
此外,2016年对外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2016)》(房地产蓝皮书)也认为,中国城镇住房租赁市场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在机制体制方面和有关法律方面还都需要完善;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服务上还存在不规范、无序竞争的问题;三是租赁市场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四是租赁市场缺少专营租赁服务化的企业,没有形成一个规模的优势和市场品牌,使整个市场供给还是以散户状态为主。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缺乏相应体制机制建设与规范监管。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还是要推动相关立法,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
应该制定专门住房租赁市场法律
在“财经战略年会2016”上,汪光焘建议,房地产市场要有序培育租赁市场,而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规范,需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
1.自2015年以来,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2.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
3.“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
立法建议
那么,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规范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的专门法律法规应该怎么立?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首先,建立商品房“承租者保护,承租者市民待遇”的制度。制定承租者保护制度,实行长期合同制度,规范住房租赁的操作规定;实行承租者市民待遇。其次,建立鼓励私人和公司出租房屋的制度体系、制度合理的房屋出租税收制度,严禁不合理收费;建立简便、规范的房屋出租制度;取消预售制,鼓励开发公司向开发、持有并租赁转型,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住房租赁公司,健全租房市场的监管。再次,建立中介行业自净机制,建立民间信用信息系统,完善行业协会自律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中介行业规则,建立严格的违法及违规惩处制度,完善监管体制。最后,完善租赁市场的税收制度。确定科学、合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制度或减免标准,包括涉及到出租房屋的所得税、房产税或增值税。”
对于住房租赁市场专门法律的进程,一个有利消息是,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2017年的工作任务之一是,“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推进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文章整合自新华网,吉屋网
再不点蓝字浏览更多,机会就要飞走了哦
细嗅2016年深圳市二手房市场的花与火(附购买二手房流程及注意事项图)
想了解更多?
那就赶紧来关注我们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